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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再出“加强版”措施 优化外贸全链条发展
发布时间:2020-04-03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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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期出台“两稳一促”26条政策基础上,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有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这个“加强版”措施,从优化外贸全链条发展、积极推进多元化招商、加快消费提质扩容、打造高质量发展载体平台等方面发力,着力发挥政策引导,帮助企业战胜困难。

优化全链条发展 稳住外贸基本盘

《若干措施》围绕开放兴贸、创新促贸、政策助贸、通关利贸,稳存量、促增量,提出4个方面8条措施。

一是稳定产业链

加快外贸转型产业集群建设。推动工贸对接、科贸协作、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联动发展,深化“助力万企成长”等行动,培育一批出口重点商品和龙头企业,给予融资、信保、品牌建设等支持。

二是畅通供给链

重点创新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新平台。如,加快推广石狮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鼓励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开展进出口业务并纳入海关统计;推进1233国际供应链平台等全球贸易平台建设;发展新兴服务贸易;加大对第三届进博会我省采购企业金融支持。

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降低20%。海关实行两步申报和先放行、后改单作业模式。

三是拓展需求链

根据不同国别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展线上线下经贸对接,鼓励引导企业通过电商平台、App、“云展会”、社交媒介等精准开拓国际市场。

对上半年疫情期间,因展会主办国家(地区)入境政策限制、航班临时取消,不能正常参加已实施的“百展”项目并已支付的实际展位费用按原标准予以扶持。同时,积极支持自主品牌产品列入援外物资采购目录。

四是保障资金链

支持进出口银行2020年安排400亿元外贸专项信贷额度,分类支持重点企业、龙头生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省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奖励金融机构支持外贸融资。

推广保单融资,鼓励小微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投保。支持对外投资合作企业运出物资材料、回运资源性产品。

对省内企业境外项目中长期贷款,给予贷款额的1%、单家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支持。建立对外投资合作统一保险平台。

营造长期引资优势 推进多元化招商

《若干措施》着眼于坚定不移落实国家深化改革开放系列政策,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推动优化外资营商环境,增强外商长期投资经营的信心,提出4方面7条政策。

一是用好开放新政策

落实外商投资“两清单一目录”,支持外资设立证券、保险、基金、财富资管、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

落实新能源汽车市场准入有关政策。

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简化对外商直接投资相关业务人民币结算流程。引导更多企业参与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

二是拓展引资新方式

着力策划项目招大商。密切跟踪世界500强、行业龙头、台湾百大企业投资动向和布局,锁定对接目标客商。

全面摸排本地可承接项目载体。围绕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瞄准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文化服务等新开放领域,生成一批带动性强的招商项目。

大力推进协同招商、并购招商、产业基金招商、产业链招商等。探索大数据招商,开展委托招商。推动更多客商和项目资源向投洽会汇聚,推进“网上投洽会”建设。

三是强化政策新成效

对当年外方有实际到资的重点外资项目,省级财政给予招商部门不低于30万元的奖励。

鼓励外资企业加快到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不同类型实际到资给予1%或1.5%、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

鼓励各地出台稳外资措施。落实外资企业研发费用分段补助等政策,鼓励建设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符合引进重大研发机构相关要求的,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助。

四是推动营商环境新提升

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着力消除妨害公平竞争的制度性障碍。省市县相关部门为外资企业落地投产涉及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提供领办、代办服务。指导外资企业用好用足各类政策。

促进消费回补 加快消费提质扩容

为进一步促进消费回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推进消费提质扩容,《若干措施》从4个方面提出了9条措施。

一是激励帮扶促消费

省级财政对上半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速达到15%的商贸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全年实现10亿元以上的,按同比增量1%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探索消费券等促消费政策。降低商贸企业租金等要素成本。

落实降低商贸企业用电、用气成本政策。加大财税金融帮扶力度。对困难商贸企业缓缴或减免“五险”。

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商贸企业可酌情予以展期续贷。

二是新型热点促消费

鼓励各地出台汽车下乡、以旧换新等政策。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扩大现代信息技术和绿色环保型商品消费,壮大地方名特优产品消费,支持电商平台线上消费。

对利用电商平台实现实物商品网络年零售额超过1亿元或农产品网络年零售额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省级财政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促进电商快递协同发展。鼓励各级政府将推广应用智能快件箱等自助设施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三是办好活动促消费

办好第二届商博会、开展消费促进月、闽货特色产品团购会等系列促销推广活动,推进“八闽美食嘉年华线上行”。

简化商贸企业举办户外促销活动的审批手续。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省级财政对2020年度入选省级试点的县(市、区),给予300万元的补助。

对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地标性商圈给予500万元至800万元的支持。

对配套完善、集聚度高、业态创新的商务特色乡镇给予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支持。

四是强化载体促消费

推动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智能化发展,省级财政对当年新建20家以上直营或加盟门店的企业分别给予补助。鼓励便利店24小时营业,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

对冷库改造提升和新建、生鲜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低温物流专区、零售企业建设终端低温设施项目,省级财政给予不高于投资额30%、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按不高于投资总额5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创新引领示范 打造高质量发展载体平台

聚焦高质量发展平台的创新引领示范作用,《若干措施》提出4条举措。

一是发挥自贸示范引领作用

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在投资、贸易、金融、对台、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加大改革探索,积极争取试点实施自由贸易港某些政策。完善条块结合的复制推广工作机制,推进全省各地用足用好自贸改革红利。

二是推进开发区创新发展

开发区是福建外资、外贸企业的重要集聚区,《若干措施》明确,各开发区将重点培育发展1~2个主导产业,着力打造一批产值超千亿的专业化特色产业园区。

实行“一区多园”管理模式,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筹布局,各设区市年内推动1~2家有条件的开发区实施整合托管工作。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升级为综合保税区。

三是支持建设一带一路“两国双园”

和境外经贸合作区

为推动国际产能合作,省级财政对牵头建设“两国双园”的开发区,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支持。鼓励高质量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

四是着力打造线上平台

联合国内知名展会公司,通过开设线上福建专区、数字展览等形式促进线上洽谈交易。

省市联动举办线上商品展销会。充分依托本地招商专业网站、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促进一批项目云上签约、视频签约。开展农商互联产销对接活动,依托“商务一键通”搭建农产品线上产销对接平台。

支持打造线上消费平台,拓展网络消费、新兴消费、农村消费,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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