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开店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如何填报?
发布时间:2024-03-13
来源:阿里巴巴国际站
296
用手机看

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如何填报?

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年度申报时需分别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版)》之《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和《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有关栏次。
首先需要填报一次性扣除情况,涉及附表《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在固定资产部分的一次性扣除中分500万以下和500万以上的情况,据实填写“11.1行: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购置单价500万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栏次或“12.4行: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第四季度购置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栏次。
其次填报加计扣除情况,涉及附表《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在加计扣除部分里面的其他中填写“30.2行: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栏次。

更多记账报税相关问题,推荐阿里巴巴贸E税代理记账,为您提供记账报税一站式服务。

如需就具体或个别财税情形进行单独咨询,可扫描图片二维码提交问题,链接贸E税财税专家一键为你解答。选择阿里巴巴贸E税,让财税工作变得更加轻松和高效!

跨境财税合规问题,上贸E税小程序“有问必答”

重磅上线AI财税问问,AI和跨境财税专家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几百条高频财税咨询场景,有哪些命中了您的痛点?

您有哪些财税问题想要聊一聊?大家又在关注哪些财税热点?

上“贸E税”小程序,你问我答,有问必答!

上一篇:暂无上一篇
下一篇:暂无下一篇
  • 我要开店
  • 在线咨询
  • 活动日历
  • 获取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