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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保证保险,取代了现金保证金和银行保函的传统税收担保形式
发布时间:2019-12-19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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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石家庄海关持续推动关税保证保险改革纵深发展,助推企业减负成效明显。

1月至11月,共接收“关税保证保险”电子保单424票,涉及担保金额20.6亿元。

关税保证保险是由海关总署开发、以保险产品作为海关税款担保的革新尝试,取代了现金保证金和银行保函的传统税收担保形式,是首例以政府机关(海关)作为被保险人的保险产品。

在前期充分试点的基础上,2019年1月1日起,海关总署进一步扩大关税保证保险通关业务范围,将汇总征税纳入担保范围,由初期的“一单一保”到现在的“一单多保”,进一步降低企业通关成本。也就是说,企业凭借“一张保单”即可享受“先放行后缴税”和“汇总征税”的双重便利。

“以前我们都是使用全额保证金的方式进行货物通关,对流动资金占用比例较大。”河北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单证科科长介绍,“使用关税保证保险以来,可以购买相应保险产品作为替代保函,只需支付保险费用即可享受3-4个月的免交税费时间,不仅通关快了,费用也少了。”

某保险河北分公司经理介绍,关税保证保险担保通关能够为企业在资金调配上提供更多的选择,最大限度释放企业保证金,降低办理担保的门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进一步简化办理手续,对进口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

石家庄海关关税处处长段永生表示,海关将持续推动关税保证保险模式与汇总征税和循环担保的应用结合,发挥好企业和保险公司间的纽带作用,对需求企业做好指导,引导企业用好海关惠企政策,支持河北省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龚文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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