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在一开始,这类工厂与代运营公司的合作,就建立在“互相借力”又“互相限制”的基础上,注定了这种合作关系无法走得太远。
第一、独家经营权让工厂无法忍耐:很多代运营公司希望能够坐享“排他性”的独家利益,要求工厂提供“跨境电商的独家经营权”,然而,随着跨境电商市场扩大,更多有实力的卖家希望从工厂那边拿货,且构建的是“卖断式”的低风险供货关系,那么,“独家经营权”显然变得没有那么有吸引力,且直接损害了工厂利益,工厂一般无法长期忍受;
第二、风险不均衡:如上文所述的,工厂需要承担的风险比代运营公司大很多,在没有任何收入的情况下,需要先生产、备货,甚至还要负责国内外的仓储、运输、配送等费用,如果一旦货物滞销,风险主要由工厂承担;
第三、利益根基不同,可能离心离德:只有在获得经营利润的情况下,工厂才可以分到钱的,而代运营公司在分到利润之前,一般会按照销售额提一个点作为运营费用,先行获得收入。这意味着,无论亏损已否,这笔钱基本是“板上钉钉”的。那么,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代运营公司“利润为驱动”的经营动机,可能会让一些代运营公司在奉行“销量优先,利润第二”的原则,这对于工厂来说是一种损害。
第四、工厂不会满足于持有一个“共同品牌”:很多工厂与代运营公司签订了“品牌共享”的协议后,在合作过程中了解跨境电商市场的前景。鉴于自己拥有强大的供应链根基,往往会心痒难耐,倾向于推出属于自己的“100%品牌”。
所有的一切,都是人性驱动的必然的结果。我们无法苛责任何一方。
——此文章转载于互联网,文中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