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自2022年3月1日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濒管办联合优化调整后的新版《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调整表》正式实施。本文简要梳理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调整的变化情况,并对与百姓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规定要点进行介绍。
管理规定概述
清单限定了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商品品类,只有在清单范围内的物品才可通过跨境电商模式进口。然而,列入清单范围并不意味着通过跨境电商渠道便能完全自由进口,在备注中还存在诸多限制。例如,仅限网购保税进口的商品限制、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商品限制、单一商品数量限制、合并数量限制、特定商品的排除等。
清单内容及调整情况
概况
2016年4月7日,财政部等十一个部委共同拟定并发布了《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该清单共包括1240项商品,涵盖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儿童玩具、生鲜、保健品等国内热销商品;2018年增加了健身器材等商品,清单税目数达到1321个;2019年,新增冷冻水产品、酒类、电器等商品,清单税目数达到1413个。
调整情况和相关说明
新版清单的主要变化包括:根据国际国内市场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消费新需求,新增29项近年来消费需求旺盛的商品;根据税则转版和税目调整,调整了清单中商品的税则号列,包括新增税则号列115项,删除已作废的税则号列80项;删除了1项商品;根据监管要求优化调整了206项商品的备注。按照税号来算,新版清单内共有1476项商品。
一是增加了29项近年来消费需求旺盛的商品,涉及食品、纺织品、假发制品、机械、电气设备、家具、游戏品、运动用品等多个商品目录。2022年北京冬奥会及冬残奥会的成功举办,掀起了全民冰雪运动热潮。此次清单调整新增了滑雪屐、滑雪屐扣件等滑雪用具,推进了冰雪运动的普及,有助于带动全民参与冰雪运动,也为国内消费者增加了国外优质滑雪用具的供给。同时,为满足近年来国内消费者对游戏机及其相关配件旺盛的消费需求,自带视频显示装置的视频游戏控制器及设备、其他视频游戏控制器及设备、视频游戏控制器的零件及附件等游戏用品也在此次清单调整中。此外,不少老百姓可能会用到的扇贝、番茄汁、假发、足贴、花洒沐浴球、床单和家用洗碟机亦在新增之列,体现了清单内容的民生指向。这些都是近年来消费需求旺盛的日常用品,在纳入清单之后,百姓可以通过跨境电商购买相关进口产品,价格也会相应地有所下降,有利于满足百姓消费升级的需求。
二是更新了部分发生变化的税号,涉及硬盘驱动器、发光二极管灯泡管、家用粉尘仪、滑板、各类虾仁、西洋参、沙棘汁、口罩、其他臭氧治疗器、氧气治疗器等。原税号09023020“每件净重不超过3千克的普洱茶”,因税则转版拆分为09023031“每件净重不超过3千克的普洱茶(熟茶)”、09023039“每件净重不超过3千克的其他黑茶”和09024039“每件净重大于3千克的其他黑茶”,并进行了更新。原税号17029000“其他固体糖”调整为17029090;“甘蔗糖或甜菜糖水溶液”按“是否含香料或着色剂”分别归入税号17029011和21069061;“蔗糖含量超过50%的甘蔗糖、甜菜糖与其他糖的固体混合物”按“是否含香料或着色剂”分别归入税号17029012和21069062。
三是删除了1项商品,即正面清单中93070090项下剑、短弯刀、刺刀、长矛和类似武器及零件的税则号列。
四是根据监管要求优化调整了206项商品的备注。
限定98项商品只能通过网购保税进口。2021年10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联合修订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明确适用范围包括跨境电商直购进口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为与上述规定相衔接,在涉及的商品税目备注中增加了“仅限网购保税商品”,主要包括各类乳制品、蛋、蜂蜜、坚果、鲜果、果干、香料、大米、植物、肉类、可可、饲料添加剂等。
旧版清单备注仅列明“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除外”的,调整为“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七批)》的商品除外;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且不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的商品除外”。增加“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七批)》的商品除外”的这项调整,明确将含汞量超过百万分之一的化妆品等禁止进口商品排除在正面清单之外,有助于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展开,也将有助于积极推动无汞低汞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推动我国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此外,含有濒危动植物成分的产品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予以放行,既避免“误伤”合法产品的国内需求,又强化了企业的通关前合规审核义务。
调整了9个糖类商品的限量备注,仅限网购保税进口且每人每年进口合计不超过2公斤,涉及税号17011400、17019100、17019910、17019990、17029011、17029012、17029090、21069061和21069062。
对肥皂、消毒剂、温度计、血压仪、气压仪等新增“《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七批)》的商品除外”的限制。按照相关国际公约规定,我国禁止生产和进出口含汞的局部抗菌剂、温度计、血压计等商品。该条调整依然是进一步明确清单管理范畴,将列入禁止进口的含有汞的上述产品排除在清单之外。
关注事项
单纯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不再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限制条件
调整前,动植物产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服装鞋帽、工具等含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商品目录》范围之内动植物成分的商品,即使进口企业获取了国家濒危办的批文,包括《进口许可证》或《物种证明》,也不得通过跨境电商方式进口。换言之,即使进口商品含有人工栽培的野生动植物成分,但因与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同物种,仍纳入禁止范围,这一现象在化妆品领域内尤为明显。例如,一款眼霜的产品说明书表述其含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的植物成分,即使这种植物是非野生的人工培植品种,但因该物种列入了《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被排除在正面清单外,不允许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
此次调整后,单纯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不再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限制条件。该类商品如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可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该项规定,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管理的含有濒危动植物成分的产品依然不在正面清单范围之内。
部分商品不再允许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
此次进口商品清单加强了进口监督管理,明确了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七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商品,不再允许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
本文作者:刘洋洋 向亮亮 喻景彬
作者单位:深圳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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