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与经济犯罪,只有一线之隔。
近日,湖北黄冈警方破获一起洗钱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江某等人,涉嫌以跨境电商公司名义非法经营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资金高达20余亿元,李某、江某等人从中获利数百万元。
图/犯罪嫌疑人被捕
图源/澎湃新闻
据澎湃新闻报道,2016年10月至2019年5月期间,江某等人使用他人身份信息,在境内开设公司,并以这些公司的名义,与第三方支付结算机构达成跨境支付合作。
而后,江某等人寻找到需要外汇额度的客户,并以其控制的跨境电商公司帮助这些客户进行非法外汇交易。完成交易后,江某等人则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
缉捕过程中,警方查获了犯罪嫌疑人用于作案的手机10余部,转账银行卡40余张,电脑16台以及账目资料数千份。
图/犯罪嫌疑人用于转账的银行卡
图源/澎湃新闻
6月8日,专班民警30余人专门奔赴广东深圳进行第一波收网,抓获李某、江某等六名嫌疑人,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也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值得留意的是,此案中,李某等犯罪嫌疑人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在国内开设公司用于从事非法洗钱活动,也可能会牵涉到信息出借人。
杭州市公安局报道,2020年4月,来自山东的小亮(化名)无意间通过微信兼职群看到了一则招工广告,只需带上身份证到杭州,配合企业拿到五套公司营业执照、对公账户,成为五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就可以获得5000元报酬,往返杭州的吃住交通费,该企业全包。
小亮动了心,加了微信群里的姚某成。姚某成立刻拉了微信群,安排相关人员对小亮进行注册公司的相关培训。第二天,小亮就从山东出发去杭州。
几天后,小亮拿到5套公司证件,从姚某成处领了5000元后,正准备回家,突然被杭州的民警请进了派出所做调查。
虽然最终,公安局是以姚某成等人为主要逮捕目标,小亮也未在起诉范围内,但终究免不了留下案底。
这也提醒各位读者,个人信息切勿随便外借,要提高警惕心和防范心,勿要贪小便宜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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