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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海关携手区域14个海关 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
发布时间:2019-10-17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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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湛江海关与重庆海关、南宁海关、贵阳海关等13个西部海关以及海口海关签署《区域海关共同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合作备忘录》,通过深化跨关区协同合作,大力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支持建设区域物流体系,通过新通道海铁联运模式,探索农产品、水产品跨境直通进入内陆西部市场,同时让西部地区更多货物和商品借助新通道销往全球。

湛江海关深化跨关区合作,大力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湛江海关关区范围包括湛江、茂名两市及其管辖的县、市、区,海岸线长达1550公里,约占全省海岸线的1/2。

湛江海关前身是解放前的雷州关,至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2月11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湛江海关,直属海关总署领导。

湛江海关业务种类齐全,大力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湛江海关业务有对进出境船舶、飞机、汽车等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的监管,三资企业、加工贸易管理,保税业务,征收关税,查缉走私,对旅客行李物品的验放,编制海关统计等。

湛江位于海南自贸区(港)、粤港澳大湾区和北部湾城市群三大发展战略交汇区,区位优势独特,其中湛江港作为通往东南亚、非洲航程最短的深水良港,是我国大西南地区传统出海大通道,也是承接“一带一路”货物进出口的枢纽港。近年来,湛江海关积极服务湛江港口业务发展壮大,探索将湛江口岸功能延伸到西南内陆,加强与西南区域海关执法合作,培育“多式联运”业务,出台扶持措施促进水产品和冷链发展,助力湛江港打造区域集装箱运输中心、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目前,湛江港已开通内外贸集装箱航线40余条,覆盖东南亚、东亚等主要贸易地区。

根据湛江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关高度重视“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将在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深化业务改革、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促进沿线产业发展、完善合作保障机制等方面,联合区域14个海关,进一步深化跨关区协同合作,提高跨关区通关服务保障能力,营造高效便捷的通关环境,助推区域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助推湛江打造外向型经济开放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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