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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离”鼓励更多市场主体开展外贸业务
发布时间:2019-12-10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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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有新加坡客户看好我们公司的产品,订单要的比较急,我们还担心因为许可审批时间影响这单业务。”烟台某公司经理说,没想到正好赶上“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实现了当天申请当场办理,第一票出口业务迎来开门红。

与该公司相仿,最近,仅到烟台海关现场咨询这项业务的企业就多达十几家,很多都是冲着政策变化带来优惠便利而来的。“这么快?”“没想到!”也成为近两天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办理备案业务时说的最多的两句话。几天时间,烟台海关已为36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办理了备案手续,均实现当场办结。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及海关总署《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自12月1日起,海关在全国范围内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实施“审批改为备案”改革。

改革后,企业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业务时,只需通过网上办理平台录入基本信息并上传一份备案申请表,审核合格即可当场办结,并且备案有效期也改为长期有效。

据了解,此次“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涉及海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15项,其中“审批改为备案”2项、“实行告知承诺”1项、“优化审批服务”12项。“证照分离”,进一步解决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时间长、流程繁琐繁等问题,有效降低了企业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

烟台海关综合业务二处处长耿金培表示,“证照分离”改革克服了“准入不准营”等问题,让企业拿到营业执照后可以尽快地开展运营,鼓励更多的市场主体开展外贸业务,对推动外贸发展是一个重大利好,相信越来越多企业会从中受益。(周鹏飞/文)

原标题:赶上“证照分离” 企业出口实现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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